檢察官郭卉(左三)與小杰及其母親交流
2019年12月,浠水縣檢察院未檢檢察官收到一件由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的未成年小杰(化名)持刀傷人涉嫌尋釁滋事案。通過圍繞小杰的成長背景和犯罪原因等多方面情況開展的社會調查,未檢檢察官了解到該名未成年人在童年時期,父親因車禍去世,母親為了生活獨自在外地務工,將年幼的小杰放在農村爺爺奶奶家撫養。因教育方法不得當,導致小杰過早輟學,流入社會長期不歸家,與不良青少年經?;燠E在網吧、游戲機室等成年人娛樂場所。
案發起因,是小杰受他人邀約,逞強好勝持刀打架鬧事,將人砍傷釀下禍端。通過訊問小杰與其交談,他的遭遇與未檢檢察官之前遇到過的許多的涉罪未成年人一樣,有著不幸的家庭,有著沒有充分履行監管義務的家長,多因一果導致這些孩子就像是一只只迷途的羔羊,再社會化老道的言行怎么也掩蓋不住那些臉上仍然透著的稚嫩和青澀。
他聽說媽媽和家里沒有放棄他,眼中露出一絲光亮。這時,未檢檢察官暗自決定必須試著挽救這個孩子,不能讓他繼續迷失。
承辦檢察官多次與在外務工的小杰母親和在浠水的親友聯系溝通,小杰的母親和親友從懊惱放任不管慢慢轉變為愿意配合檢察機關盡心盡力教育挽救,愿意將小杰送往紅安青少年觀護基地進行觀護矯正。與此同時,承辦檢察官也與被害人溝通交流,被害人了解了小杰的成長背景和家庭困難的情況,考慮到傷情不重,也同意檢察機關對小杰采取非羈押強制措施,希望小杰能夠真心悔改。
最終,承辦檢察官向分管副檢察長李振東匯報,李振東副檢察長同意承辦檢察官的工作思路,本著對犯罪的未成年人實行“教育、感化、挽救”、“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刑事辦案方針原則,依法決定對小杰作出犯罪情節輕微的不捕決定,由其家人配合將其送往紅安青少年觀護基地觀護。
2020年1月20日(農歷臘月二十六),眼看著小杰進入觀護基地觀護一個多月了,因臨近春節,浠水縣檢察院第一檢察部負責人郭勝利、未檢檢察官郭卉與從深圳趕回來的小杰母親一同到翔鵬探望小杰。
小杰在翔鵬青少年成長教育基地接受矯正
未檢檢察官在學校細致了解小杰在校間的生活、學習和心理狀態,與小杰進行了交心談話,看著小杰眼里以前沒有過的陽光,未檢檢察官語重心長地對小杰講:“你就像一棵不小心長歪了的小樹苗一樣,我們會幫助你慢慢矯正,也希望你能夠堅定前行,沐浴著法治的陽光成長,總有一天你也會長成參天大樹,為你的家人遮風擋雨。”
“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刑事辦案方針并非只體現在小杰的這一個案,事實上,2015年至2020年間,該院一直努力探索對不捕和不訴的涉輕罪未成年人,運用社會支持體系進行觀護幫教,其中學校觀護7人、社區矯正1人、企業觀護1人,均取得較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因工作成績突出,2019年5月,該院還被湖北省檢察院、團省委聯合確定為全省首批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社會支持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單位之一。而該院設立的晨曦未檢工作辦案區,也將在未成年人保護方面發揮出重要作用。